金锡,男 ,汉族,1957年生于山东青岛。本科,系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收藏家协会会员、青岛市收藏与鉴赏研究会常务理事,青岛市市南区政协书画联谊会会员。现任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工会主席,司法警察一级警督。

1992   作品《松鹰图》参加法院系统画展,获一等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品《玉兰》《朱雀图》参加杭州、青岛、大连、烟台四市画展,并获奖。

1995   作品《添犊情》、《荷花鸳鸯》参加韩国、青岛联展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作品《秋实》、《秋实葫芦》分别发表于《青岛文学》、《生活导报》。

1995   青岛电视台拍摄专题介绍其绘画艺术和收藏书籍。

1995   作品《归乡图》参加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庆祝香港回归画展,获银奖。

2004   《墨竹》入选全国中国画提名展,并入编作品集

2005   作品《竹石双友图》荣获最高人民法院“全国法院书画大赛”三等奖,并刊登人民法院报。

2006   作品《朱竹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书画美术作品赛”三等奖,并刊登画集。

2008   作品《清风摇影》政法干警书画比赛”一等奖。

2008   作品《清风竹影》,获“第7届中华当代书画艺术展二等奖”并刊登画集。

2008  作品《古竹》,获“青岛市政法系统书法绘画摄影展三等奖”并刊登画集。传略入选《中国当代文艺家大词典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山东省美术家大词典》、《世界名人录中国卷部分、《东方之子系列丛书》、《中华汉墨名家作品博览》、

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山东书画家(A)》、山东美术全书》、《青岛市市南区政协书画艺术名家联谊会作品集》。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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